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剑阁县教育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公开遴选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拟公开遴选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详见《剑阁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遴选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全县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备(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格、知识技能和学历要求。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见具体岗位条件要求(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剑阁县教育局人事师培股。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填写《剑阁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另交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证件照2张;提供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书(职称评审文件和岗位等级资料)、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剑阁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考试资格,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面试每人缴费80元。笔试费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缴纳;面试费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名人数与遴选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遴选岗位计划。对取消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笔试与面试
1、笔试由县教育局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命题实施,考试内容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知识、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排名及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公布后,面试入闱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县教育局三楼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教育局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命题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岗位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遴选计划。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遴选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县教育局公示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考察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内容为遴选人员在现单位的个人表现,工作业绩、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
(六)体检及确定拟调人员
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然后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调人员。
体检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由教育局提前3个工作日电话通知本人,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教育局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公示和办理手续及聘用待遇
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因取消资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者,经县人社局审核确认符合遴选条件人员,由县教育局通知拟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遴选单位报到。
遴选对象现任岗位职务层次高于遴选岗位对应职务层次的,按遴选岗位对应职务层次聘用,不保留原待遇,且按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岗位聘用,确定工资标准,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次遴选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设立监督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公告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6600779
县教育局:0839-6602126
2.监督电话:
中共剑阁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筹备组:0839-6602108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