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面向2019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区乡镇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合川区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合川区面向2019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专业要求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4.合川区2019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
5.专业审查相关事项: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但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6日9:00-11: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合川区人力社保局514室(合川区南津街街道江城大道236号)。
3.报名要求: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4.领取《准考证》:考生报名同时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12月31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笔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12月31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即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该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备案。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总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按照“谁考察、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由拟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原则上实行实地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合川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合川区服务5年以上(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得少于3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3年内不得报考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致电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咨询。咨询电话:02342756176。
本简章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