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永泰县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人员招聘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巩固基层政权的需要,全面提高我县城市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人员,具体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学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应聘报名。
8、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年龄、居住年限的计算以公告发布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计招聘10名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人员,城峰镇立塘社区居委会、下林社区居委会、北江滨社区居委会,葛岭镇方广社区居委会、梅岩社区居委会各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科(联系方式:0591-24832425)
3、报名需提交材料:报名表1张(附件2),近期一寸免冠相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非本县户籍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自行下载,带二维码)。
4、报考者只可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招聘办法
考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笔试:
根据有关规定,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招考比例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开考。
1、笔试时间、地点:2020年1月5日(周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笔试试卷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由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二)面试:
1、面试人选: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参加笔试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地点、时间:待定。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含各职位所需的有关综合知识,以及语言表达、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各职位所需的有关综合知识,以及语言表达、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最低合格分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员小于或等于岗位数,则面试成绩至少70分以上。
5、面试评委:面试工作共设7名评委,面试评委由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规定随机抽选组成。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参加体检的人员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安排,集中前往县级及以上指定综合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指定医院应根据体检标准出具结论。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仍不合格,或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所造成的空岗,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调剂递补
各岗位确定体检人选之后,若有无人报考岗位,可从有调剂意愿,且综合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自愿选择调剂到空余岗位。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和体检的结果,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拟聘人员,其聘用岗位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以及永泰县人社局公告栏上公示7日以上。
八、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应在下达聘用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各社区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含月应发工资及五险单位负担部分),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考核优秀者年终给予2个月工资作为绩效奖金;对考核合格者年终给予1.5个月工资作为绩效奖金;对考核不合格者年度不予发放绩效奖金;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或连续2年在本社区内民主测评中被50%以上居民代表评为不满意的,解除聘用合同。
3、新聘用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工资标准为转正后的80%。
九、纪律监督
公开对外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严肃公开招聘各个环节的工作纪律,做好保密等工作,执行回避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十、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泰县民政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