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区公开招聘区人民医院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蒙中医药及临床医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岗位要求见附件《2019年海南区公开招聘海南区人民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专业等要求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或网上报名方式,时间为10月25日上午9:00---11月2日下午18:00。现场报名地点:乌海市海南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乌海市海南区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综合办公室);网上报名登陆内蒙古蒙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mengyuanhr.com),点击乌海市海南区人民医院2019年招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登记界面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二)简历筛选
报名截止后,将综合考虑报考者户籍或生源地、学历层次、专业等报考信息与需求岗位的匹配度进行择优筛选,简历筛选通过的报考者进入笔试环节。应聘者于2019年11月5日上午9点后登陆报名登记网站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准考证打印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者于2019年11月5日上午9:30后登录内蒙古蒙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mengyuanhr.com)点击准考证打印,选择乌海市海南区人民医院2019年招聘考试,输入本人身份证号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后加2.5分。
考试内容: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1.笔试时间:2019年11月9日8:30-10:30。
2.笔试地点:乌海市第十八中学。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开考比例为5:1(应聘人员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下同),如未达笔试开考比例,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3.应试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按准考号码对号入座,考试时除铅笔、签字笔、橡皮、铅笔刀外不得携带其它资料、纸张、计算器、移动通信工具等入场;笔试考试结束后,在海南区人民医院公示,并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1.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海南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4.资格复审将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需准备下列材料:
(1)《乌海市海南区人民医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面试人员网上自行打印www.mengyuanhr.com);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有第二学位的需复印第二学位学位证;
(4)学信网学历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记录。登录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验证码,点击查询,显示查询记录后,全屏截图进行打印。
(6)执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
(7)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照2张。
(六)面试
1.按岗位报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笔试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电话、手机短信通知
面试要求: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进入考场。
(七)成绩计算及公布
1.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含少数民族加分)为最后成绩。
2.加权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结束后,在海南区人民医院公布考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后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4.考试成绩公示后有自愿放弃选聘岗位的,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递补。
四、考察
进入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程序考察,考察工作由考核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工作、学习表现等,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考核人选的综合素质。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中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时,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递补。
五、体检
(一)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在海南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二)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
(三)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时,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在海南区人民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出现自愿放弃的应聘人员时,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递补。
(三)公示结束后,对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履行备案手续。
(四)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待遇
新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海南区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执行,实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规模总量备案制管理。
八、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473-4021250
九、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由海南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海南区公开招聘人民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乌海市海南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