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如皋市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如皋市人民政府批准,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审核,如皋市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3.各岗位具体条件见《2019年下半年如皋市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程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1.报名网址。如皋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rgrsks.rugao.gov.cn)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12月2日09:00~12月5日16:00。
3.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09:00~12月6 日16:00。
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招聘单位,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5.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09:00~12月7日16:00。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6.招聘岗位变更事宜。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1: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 日14:00~17︰00。
7.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成功人员,请于2019年12月11日09:00至12月13日17:00登录如皋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rgrsks.rugao.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7650432。
(二)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准确、有效。
2.应聘人员照片上传应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100KB)。
3.应聘人员本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被取消资格的应聘人员,可以向作出决定的部门进行陈述、申辩。
5.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和面试委托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负责单位为各招聘单位。
1.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2倍的,按实确定。
2.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事宜,由如皋市人社局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
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总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网页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在面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社局网页公示5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性质,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并报市人社局事管科确认备案。在公示结束后七日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待遇和保障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通知》(皋办〔2015〕61号)中“如皋市市、镇(区、街道)机关及事业单位使用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的通知》(皋办〔2017〕12号)规定执行。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7650716 。
八、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7658033。
附件:2019年下半年如皋市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