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体育学院人才招聘公告(2020年度第一批)
一、学校简介
上海体育学院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最早的体育高等学校,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和上海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学校。学校现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体育学下属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管理、体育工程学、运动康复学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体育学、心理学、医学技术、新闻传播学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拥有体育、旅游管理、艺术、新闻与传播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拥有国家兴奋剂检测上海实验室、省部共建运动健身科技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人类运动能力开发与保障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等一批学术研究平台;中国武术博物馆和国际乒联博物馆(中国乒乓球博物馆)等文化研究与传播平台;体育国家大学科技园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出版英文版体育学术期刊《运动与健康科学》杂志、《中国体育教练员杂志》以及《上海体育学院学报》等一批学术刊物。
二、招聘学科与专业、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体育学学术带头人和专任教师(21名)
乒乓球、竞技运动与体能训练、田径、篮球、足球、排球、重竞技、游泳、羽毛球、体操、武术套路、技击、休闲体育、民族传统体育研究、学校体育、体质研究、体育人文社会。
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高级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在研究领域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
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具有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体育人文社会岗位要求具有历史学或法学博士学位。具有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历优先。
(二)预防医学与公共健康、解剖学专任教师(2-4名)
具有医学、运动人体科学等博士学位。具有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历优先。
(三)医学技术(康复治疗学)学术带头人和专任教师(5-7名)
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高级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在康复研究领域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具有临床工作经验优先。
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具有物理治疗师资格证书。具有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历优先。
(四)心理学学术带头人和专任教师(5-7名)
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高级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在心理学研究领域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
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历优先。
(五)体育产业经济与管理学术带头人和专任教师(5-7名)
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高级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在旅游管理、产业经济、数据科学与大数据管理研究领域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
专任教师:从事旅游管理、赛事管理、产业经济、数据科学与大数据管理等相关研究,具有经济学或管理学或理学博士学位。具有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历优先。
(六)新闻传媒与艺术学术带头人和专任教师(3-5名)
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高级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
专任教师:从事播音主持与语言文学、新媒体以及艺术等相关研究,具有文学博士或艺术学博士/硕士学位。具有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历优先。
(七)马克思主义学科学术带头人和专任教师(3-5名)
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高级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在马克思主义学术研究领域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
专任教师:具有哲学或法学博士学位。
(八)英语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任教师 (5-6名)
具有博士学位,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九)兴奋剂检测技术学术带头人和专技人员(15名)
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高级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在兴奋剂检测研究领域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
专技人员:液相质谱检测员、气相质谱检测员、生物化学检测员、同位素比质谱检测员、质量控制主管、质量控制员、样品管理员。具有理学、医学等相关学科硕士及以上学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十)辅导员(8名)
中国共产党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过硬、作风优良、品行端正;在学习和工作期间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管理能力、领导能力和研究能力;具有博士学位,或者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的优秀硕士;熟悉学生工作,担任过学生干部或具有学生工作经历。
(十一)其他(6名)
信息中心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员、科学研究院功能核磁中心管理员、《上海体育学院学报》编辑部编辑、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心理咨询师、财务处会计审核预算管理员。相关学科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招聘办法
1.应聘时间:自公告日起全年招聘,招录招满为止。
2.应聘方法: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连同相关支撑材料扫描件(扫描件需整理成一个PDF文件)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学历+姓名)发送至招聘邮箱。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本人投递简历之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居住证一年限制)。
4.资格审查: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在符合招聘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
5.面试:学校采取部门、学校两级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考核,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测试。
6.政审和体检:综合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组织政审与体检。政审由学校用人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拟录用人员提交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住房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上海体育学院人事处
邮 编:200438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6-21-65508121
招聘邮箱:rsc@sus.edu.cn
附件: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
上海体育学院人事处
2019年11月20日